省房协法治工作委员会举办
“保交楼相关法律问题探析”主题沙龙
为贯彻落实中央“保交楼,稳民生”要求,保障业主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4月28日,省房协法治工作委员会以“保交楼相关法律问题探析”为主题的沙龙在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本次活动由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承办,得到了省住建部门、各级法院、相关房地产行业上下游企业以及各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省住建厅法规处处长王克非,消防处副处长、保交楼工作负责人费宏笋,福州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陈雁兰,原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陈明辉、省房协秘书长赵峥以及多家房地产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和在住建领域内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各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近40人参加了沙龙。沙龙由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执委林伙忠主持。
林伙忠执委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到场嘉宾并阐述了举办本次主题沙龙的相关背景,希望各位嘉宾畅所欲言,为“保交楼”相关政策的落地以及为“保交楼”相应制度建设的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王克非处长为沙龙致开场词,王克非处长指出:当前许多房地产企业正面临着危机,且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影响面大,“保交楼”沙龙的召开为我省的“保交楼”工作开了一个好头,带动了社会各界参与“保交楼”政策落地的积极性,也希望能通过本次的研讨沙龙获得启发。
费宏笋副处长介绍了福建省内保交楼的相关情况和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思路,希望能通过这次的沙龙,各方主体集思广益为我省“保交楼”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新的思路。
会上参会人员分别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在“保交楼”政策执行过程中,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下游供应商、业主等各方主体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建议,同时,也对“保交楼”后可能会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预防、化解建议。
福州市中院民二庭陈雁兰副庭长针对最新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以司法工作人员的视角做了详尽的解读,并列举批复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实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原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明辉副主任认为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主要原因在预售资金监管、开发项目规划的变更以及其他问题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也是目前贯彻落实“保交楼”政策所面临的疑难杂症。
北京浩天(福州)律师事务所马耀主任建议: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对项目保交楼资金采取“后进先出”的模式吸引投资盘活项目,他还以湖北省的案例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保交楼方案的实施细节,同时提出“证缴分离”的制度解决保办证问题。
融信集团的叶文彬总监表示:企业方也想积极应对当前的困境,但当下企业面临诸多难题,其中包含银行放款难、税务票据难以提供等,希望能对“保交楼”有积极性的企业采取措施减轻负担。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蔡维庭法务总监表示:在“保交楼”政策下,供应商资金回款速度降低,且以物抵债较为困难,导致下游供应商的积极性降低,供应商的材料款项是否包含在工程价款优先权范围内司法实践不统一,建议保障材料款的支付。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的陈旭升律师表示:目前“保交楼”的形势复杂,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但“保交楼”归根结底绕不开施工企业,他对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认为要更好地促进“保交楼”政策的落地离不开资金监管、律师、社会团体等资源的有效配置。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林桢主任认为,承包商不配合验收的本质原因是担心其投入无法收回、预售资金监管过于严苛,若承包方无法及时收到回款会影响复工速度,建议完善独立保函以及共益债务制度在保交楼工作中的运用,合理保障承包方的权利。
融侨集团的谢志广认为应当保障金融机构、总包单位等能够在正常的合同范围内履行义务,而不是以超出合同约定的内容约束房企,否则易产生连锁反应进而影响施工进程,因此急需与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联接机制。
在“保交楼”号角吹响的当下,本次沙龙为我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提出—探讨—献策”的交流契机,在与会人员的充分交流下,大家凝聚智慧、深受启发,为我省更好更快落实中央关于“保交楼”各项工作开拓了思路,对我省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房协法治委 连悦歆
(审核 常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