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十五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2024-04-18 23:31:15 来源: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
点击分享
分享到

A.jpg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张敏等18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朱亚妹等6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陈海波等3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索超等448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段欢欢等6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曹月庆等9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张海丽等3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张楠楠等6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2年第15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附件下载)

2.2022年第15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附件下载)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2年4月18日


声明:本资讯由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依据资讯发布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审核通过而发布,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仅作为资讯审核方,不作为内容监管方,请用户注意判别。
  • 每日新闻榜
  • 每周新闻榜
0591-87543707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三楼A区
Copyright@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