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仲裁委员会收费标准

2024-09-17 02:44:50 来源: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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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仲裁委员会收费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最高累计
1000元以下
100元100元
1001元—50000元5%100+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2550元
50001元-100000元4%2550+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4550元
100001元-200000元3%4550+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7550元
200001元-500000元2%7550+争议金额200000元以上部分的2%13550元
500001元-1000000元1%13550+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18550元
1000000元以上0.5%18550+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处理费(人民币)最高累计
20万以下
最低不少于1250元1250元
20万元—50万元1%1250+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1%4250元
50万元—100万元0.5%4250+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0.5%6750元
100万元—1000万元0.25%6750+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5%29250元
1000万元0.15%29250+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5%
价格部门举报电话:12358收费单位举报电话:0599-885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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