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仲裁委员会

2024-09-17 02:59:53 来源: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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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仲裁委员会简介

  南平仲裁委员会是南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3年在福建省司法厅登记成立,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仲裁权。仲裁与法院诉讼都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仲裁裁决与法院终审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具有当事人高度自主、专家断案维护仲裁权威、一裁终局的高效性、不公开审理严格保密、仲裁费用相对低廉、国内外范围的承认和执行保障、法院支持仲裁活动等制度性优势。

  主要包括: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如金融、保险、证券、借贷、赠与、委托、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建筑设计、安装、施工、物业租赁、货物买卖、仓储物流、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土地转让、合资合作、企业并购、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纠纷、

  我们的仲裁理念是:中立、公正,专业、高效。


南平仲裁委员会收费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受理费(人民币)最高累计
1000元以下
100元100元
1001元—50000元5%100+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2550元
50001元-100000元4%2550+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4550元
100001元-200000元3%4550+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7550元
200001元-500000元2%7550+争议金额200000元以上部分的2%13550元
500001元-1000000元1%13550+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18550元
1000000元以上0.5%18550+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处理费(人民币)最高累计
20万以下
最低不少于1250元1250元
20万元—50万元1%1250+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1%4250元
50万元—100万元0.5%4250+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0.5%6750元
100万元—1000万元0.25%6750+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5%29250元
1000万元0.15%29250+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5%
价格部门举报电话:12358收费单位举报电话:0599-8855379


南平仲裁委官方链接https://www.npzc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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