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终审通过。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致电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0591)87543707提出和反馈。
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4年4月22日
《标准》
20240422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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