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10-18 12:36:31 来源: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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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4〕18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资源生态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12日


《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下载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fxwj/202410/P0202410136240717905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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